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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被继承人债务需要注意什么 父母贷款不还对子女有影响吗

12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东莞樟木头律师  

 钟春标主任,东莞樟木头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需要注意什么

一、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要注意什么

对债务的清偿虽然保障了债权人收回欠款,但是根据《继承法》第34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服偿还。”同时该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根据以上规定,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引起以下注意:

限定继承。限定继承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只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继承人自愿清偿的除外。

如今社会上对“父债子还”的观念还很强,债权人常会要求债务人的子女偿还所有债务,而继承人对此也不清楚,因此在法律规定范围外,继承人对债务进行清偿。而限定继承就是对这种“父债子还”的否定。

保留必留份。必留份是保障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必不可少的财产份额,如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应当包括抚养费和教育费,对于残疾人和老人而言,应当包括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必留份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继承人之间承担连带。根据《继承人》规定,继承人应按照各自继承的份额进行债务的清偿,但是对债权人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偿付全部债务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其他继承人追偿。

二、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对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被继承人债权。

综合上面的介绍,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父母贷款不还对子女有影响吗

俗话说父债子天经义,在我国古代,父辈负下的债务子女是有义务承担偿还的。父母向债权人贷款后,如果没有能力偿还的,要承担想法的法律,那么父母贷款不还对子女有影响吗下面由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父母贷款不还对子女有影响吗

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债权人的债权只能向债务人行使,但如果父母贷款是用于子女购买房屋等消费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保全该房产。

二、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的,但偿还债务仅以其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三、讨债需要什么证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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