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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十二点以后进出收费合法吗 电动车交了停车费被盗是谁的责任

12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4日 东莞樟木头律师  Tags: 小区十二点以后进出收费合法吗,电动车交了停车费被盗是谁的责任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樟木头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小区十二点以后进出收费合法吗

小区十二点以后进出收费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可以随时进入自己的家,而物业公司无论什么时候收费,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业主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拒不执行约定的事项,则纠纷依然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

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物业管理纠纷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可以随时进入自己的家,而物业公司无论什么时候收费,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业主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电动车交了停车费被盗是谁的责任

电动车交了停车费被盗是谁的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动车停在收费的停车场内被偷的,由停车场的管理者承担赔偿的,管理者赔偿后,可以向盗窃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

保管人承担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保管人应按仓储合同的要求,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履行保管义务。在国家对特殊保管物品的储存操作制定了专门标准时,还须按照这些专门标准履行保管义务。

保管人的违约适用的是过错原则,即只有在保管人主观上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时,才应对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负责。仓储物因不可抗力和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损失是风险损灭,不由保管人承担,保管人并不因此负违约。

保管人的法定免责事由。共有两项:

①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是因性质或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的。其过错在存货人,因此而导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也应免除保管人的。

但若因货物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当而使包装毁损的,保管人不能免责,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②因仓储物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或损坏的。有效储存期是指对某些不能长期有效地存放的货物所规定的储存期。

仓储物在有效储存期过后,因其自然性质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质、损坏现象,对此保管人不负其责。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电动车停在收费的停车场内被偷的,由停车场的管理者承担赔偿的,管理者赔偿后,可以向盗窃者追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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