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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步骤

123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8日 东莞樟木头律师  

  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也是很容易引起争议的,比如赔偿的时候协商不成就可能起诉解决。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步骤交通事故起诉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步骤

  1、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二、交通事故起诉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起诉有效期为人身损害为1年,财产损失为2年。

  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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