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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商品房抵材料款合同范本 2019年最新土地转包合同范本

123发布时间:2022年1月7日 东莞樟木头律师  Tags: 用商品房抵材料款合同范本,2019年最新土地转包合同范本

  钟春标主任律师,东莞樟木头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常正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用商品房抵材料款合同范本

  现在的生活水平慢慢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富了起来,就会购买属于自己的房产。在大多数人购房时,都会选择购买商品房。但是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有的人就会选择用商品房抵扣欠款,那么用商品房抵材料款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就将法律法规中商品房的定义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用商品房抵材料款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欠乙方材料款,使用商品房抵顶材料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用以抵顶材料款的房产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价款 小区 元。 号楼 室, 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以房

  二、抵顶的房产甲方不得对外出售,由此产生的一切由甲方自行 负担,抵顶的房产乙方可以随时出售,抵顶房产的售房款归乙方 所有。该房暂由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在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证时, 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甲方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办理, 直接办到乙方 指定的购房人名下。 甲方不因乙方将该房转让需办理相关手续为 由而向乙方和乙方指定的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在接到乙方出具的同意将该房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方可 与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要费用由购房人按国 家现行规定承担。

  三、抵顶房产的价格包括水、电、暖、气人口 关配套费用。 抵顶房产的配套设施应达到甲方对外销售的同等标 准。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所抵顶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 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该房产权归属不清或不能按期取得该房产权 等,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以现金支付所欠材料款 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二、商品房的种类包括哪一些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复式商品房是内销商品房的一种,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三、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什么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2019年最新土地转包合同范本

  自古以来农民对于土地都有一种特别的感情,他们生在这片土地,耕种着土地,一方水土养着一方人,很多农民选择放弃自己承包土地,而是外出打工,那么,2019年最新土地转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019年最新土地转包合同范本

  转包方:

  承包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 积 亩。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 承包金每年共计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 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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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既然不能转让,那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也就无从说起。

  至于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

  三、二次土地转包可以吗

  首先,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同时,该法还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此,该企业租用你村的土地,其在租期内有权将其转租给别的企业,这并不违法。当然,如果该企业将土地租给别的企业,改变了原土地的用途,对将来土地的功能产生不利影响,你村可以要求改正,或提前解除合同。

  整理的关于;2019年最新土地转包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者在获得土地经营承包权后,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这时如果可以二次转包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1]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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